
【推荐】施工合同模板汇总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合同 篇1一、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第一,我国施工行业发展市场相对不完善,还存在许多不规范和不完整现象,尤其是施工合同管理中,更是问题重重。目前,市场上签订项目所使用的合同,形式简单,很多地方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很多都是口头委托或者以政府命令方式,在施工的过程中,完全不能作为施工依据,施工过程中完全不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利用不规范合同文本回避应尽义务,转嫁工程风险,导致施工合同管理现状混乱。第二,当前市场上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较少,一人多岗现象严重,造成合同内容不规范,经常出现随意更改现象,合同履行情况一团糟。当合同纠纷发生时,不及时采取相应法律手段解决出现的问题,而是采用一些不光彩手段,寻找逃避责任空隙,延误纠纷处理,最终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施工企业对施工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足,管理方法相对落后,合同不归档、不总结,管理手段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信息化采用不足,人员管理占据重要部位,合同整体处于分散管理和粗放式的状态,不能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目前,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还处于落后状态,严重制约我国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程造价控制没有起到积极作用。
二、强化施工合同管理,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1.严审工程预结算
审定工程预结算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诸如:工程量、定额、费用及不合理技术措施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在预结算中减掉增加费用,删除冗余内容,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以便达到控制造价的目标。
2.严把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
工程造价中建筑工程材料费用占据比例庞大,因此,严格把控工程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对于控制整个工程造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建设单位详细了解市场,掌握最新材料的价格信息,以便控制施工单位的材料价格,要求其做到物美价廉。
3.严控工程变更问题
工程变更是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具有决策时间短,决策科学性差,监督薄弱的特点。从以往工程造价控制经验不难得出,压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量,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难点。实际发生工程变更主要由项目设计变更引起,施工进度随着发生改变,从而工程量发生改变,造价得到控制。因此,项目工程师要严格控制处理工程变更及价款。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工程师需要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根据施工单价和工期的科学合理性,确定施工条件变化,引发合同变更,最终确定变更价款。
4.严管索赔问题
索赔是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现象,具体指根据合同权利,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补偿的要求。承包商向业主索赔,业主便积极进行反索赔,会尽量化解施工中的索赔问题,将其扼杀在摇篮里,最终控制工程造价。出现索赔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业主选择合同模式不得当;
(2)合同文件和合同管理质量水平达不到要求;
(3)合同执行的前提不完善,存在很多不确定情况。随着国际项目逐渐扩增,索赔管理已经走向国际化的道路,一旦索赔管理不良,后期索赔问题就会接踵而至,最终致使工程造价增大。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势在必行,避免索赔条件成立,如果出现,要及时处理,尽全力协商解决,因为一旦到了仲裁或者诉讼阶段,就会浪费大量时间和资金,增加工程造价。
三、结束语
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强化施工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点,必须作为长期目标发展,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提升企业自身水平。加大对施工合同管理的研究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方法和手段,确保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施工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吊篮租赁有关事宜已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设备数量及作业范围
1、 甲方根据施工需求,向乙方承租ZLP-630电动吊篮,租赁台数2号楼挂满(计算租金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使用数量建议双方签收的签收单为准
2、 吊篮使用工程项目名称:遵义市共青大道一号地块一期工程扩2#楼3、 吊篮作业内容:
二、 租赁期限
1、吊篮到达工地时间月日前(具体时间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2、吊篮租赁时间以吊篮安装验收合格交甲方使用之日起(不包括使用前的安装时间)至吊篮报停之日止。暂定40天,如超过40天及不足40天则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使用期间吊篮维修时间超过4小时/天或者因乙方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天数,不计算租金。
三、租金及支付
1、吊篮租金:甲方按每台40元/天支付(其他费用一律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2、甲方支付给乙方吊篮进出场及安拆费用每台元,安拆费待工程竣工后和租赁费一起支付。
3、春节或其他节日放假期间不收取租金,免租金,期限不超过15日,除特殊原因外(其他节假日、雨天风雪停电)照样计算租金,工程未完工中途不能报停。
4、租金结算:中途不支付任何租赁费用,待甲方工程全部完工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吊篮的进场及安装
1、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吊篮入场,入场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的租赁资质证明、备案手续、安全技术档案、检验合格证等手续,提供质量合格的吊篮设备,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吊篮的安装调试。甲方提供现场人员临时维修吊篮及零配件存放场所库房。
2、吊篮安装好后,甲方负责组织监理、总包单位及安检部门验收,验收时如有产生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操作使用,双方办理交付使用单,并确定吊篮数量,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3、乙方提供的吊篮不存在任何危及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的因素,否则,即使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同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4、吊篮安装验收后,乙方负责对上机操作人员培训,甲方具体负责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培训并完善相关手续,甲方负责人员的组织、管理,未经技术交底的人员严禁使用吊篮,后果自负。
5、乙方负责吊篮的安装、拆卸。甲方负责现场转运期间协调电梯、塔机等设备为辅助吊装转运使用的工作,乙方负责吊篮进出场上下车。
五、电动吊篮《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六、吊篮的使用与管理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检查及维护使用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应给予吊篮良好的爱护,凡因乙方未检查、维护不当,造成吊篮损毁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支付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此处隐藏4461个字……性标准及行业标准。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经桃园村委会朝阳寺小组群众提议,通过四议二公开后,为改善村中环境及道路修建实施公开招标,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合同:
一、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二、施工要求:
1、大沟边路段宽5米,厚0.17米;
2、耐磨钢厂路段宽3米,厚0.17米,并增加6个错车带;
3、村中主路根据筹建组指定宽度施工,厚度0.17米;
4、以上三个路段路面原浆抹面、拖毛,切缝深度不低于10cm,减速带间隔由筹建组指定施工,长度以实际验收为准。
三、混泥土价格:三条路段综合价为80元/m;
四、施工质量由小组和质监人员监管,如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须服从甲方要求及时整改,如不整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五、施工产生的电费由集体承担。
六、施工期限:大沟边路段和耐磨钢厂路段,于20x年12月20日前完工,村庄主干道于20x年1月5日前完工,乙方如不按计划进度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补偿,可另找他人施工。
七、施工所用工具及设备由乙方自备。
八、春节前由甲乙方双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并退回扣减保证金余额。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 篇8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金叶广场东西两侧滚梯侧面、底面包贴不锈钢及广场地角线制作等装饰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并负责安装;乙方自行测量、设计并提供效果及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1、施工内容:
广场东西两侧滚梯侧面、底面包贴不锈钢;
广场室内不锈钢地角线制作。
2、使用材料:(详见报价明细表)
滚梯侧面使用材料为201材质不锈钢拉丝板,厚度1.2mm(实厚0.9mm);滚梯底面使用材料为201材质不锈钢拉丝板,厚度1.2mm(实厚0.9mm),根据甲方确认颜色镀玫瑰金;地角线使用材料为SUS304不锈钢拉丝板,厚度1.2mm(实厚0.9mm);内部结构使用20mmX40mm方矩管,壁厚为足1.5mm;以上材料乙方需提供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加以封存,作为竣工验收标准样品。
3、制作工艺:(详见施工图)
4、施工要求: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制作安装,所用材料必须合同要求所按封存样板质量、规格执行;施工焊接点平整光滑,抛光处理达到平板水平。
5、工期(滚梯):40天,由20xx年3月17日至20xx年4月25日竣工;本合同签订十个工作日内,乙方第一批材料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地脚线部分逐层按期进行。
6、工程造价:
滚梯每部造价人民币¥23000元,9部合计¥207000元,其中包含人工费¥63000元地角线每延米造价人民币¥38元,其中包含人工费每延米¥6元,以实际制作数量结算;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人民币:贰拾万零七仟元整,¥207000元;最终以实际制作数量结算。
7、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即:¥62100.00元(总造价30%),乙方收到首付款后进场开工;
(2)、滚梯安装基础施工及滚梯样品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款即:¥81900.00元;
(3)、滚梯部分全部制作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即:¥56500.00元;
(4)、甲方留¥6500.00元为质保金,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返还质保金。
8、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施工进度款项,如因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所导致的延误施工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其他工种及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为乙方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3)、甲方必须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样
板封存及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4)、乙方必须按期、保质的完成场外加工及现场安装;与其他交叉施工工种和谐相处,注意现场成品保护,因乙方原因对现场成品造成破坏的应照价赔偿,造成工期延误及一切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5)、严格遵守商场施工规定,确保施工安全,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施工期间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负责制作成品及所需材料的装车及运输,保证制作成品完好运抵施工现场,运输过程中导致成品损毁及丢失均由乙方负责。
(7)、质保期内非甲方使用及外力损坏,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一方因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乙方施工款项,每延迟一天,按暂定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
(3)、如无甲方原因或不可力抗因素,乙方未按期完成施工,每延迟一天,按暂定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赔付甲方,误期不得超过5天,超过5天,甲方有权废止本合同,并扣除余款。
(4)、乙方必须按约定质量标准及施工图纸的材料规格、要求完成本工程,如出现材料不符及施工工艺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附件:装饰施工图,报价明细表。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单位名称:(盖章)
甲方签约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签约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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